你的帳戶被冒用?詐欺訴訟律師專業解析處理人頭帳戶的法律問題

帳戶被冒用了怎麼辦?若帳戶在無意間成為人頭帳戶,淪為詐騙集團從事非法活動的工具,帳戶持有人也可能被視為共犯而受到控訴。人頭帳戶屬非告訴乃論罪的詐欺罪,是公訴罪的範疇,所以就算受害人有意撤告,檢察官仍會繼續偵辦人頭帳戶詐欺的案件。尚耘詐欺訴訟律師專業團隊,以詐欺訴訟律師的角度,深度解析人頭帳戶的相關法律問題,並提供如何處理詐欺提告的法律流程。



 

內容目錄

一、詐欺訴訟律師解析人頭帳戶的法律問題
(一)洗錢防制法
(二)幫助詐欺
二、尋求詐欺訴訟律師協助
三、處理詐欺提告的步驟
(一)接受警詢
(二)尋求詐欺訴訟律師
(三)檢視指控
(四)收集證據
(五)制定辯護策略
(六)法庭辯護
 

一、詐欺訴訟律師解析人頭帳戶的法律問題
根據刑法,人頭帳戶可能會承擔以下刑事責任:


()洗錢防制法:依據實際判決(107年度上訴字第869號),僅作為人頭帳戶並不等同違反洗錢防制法。因洗錢防制法主要審視個人在犯罪進程中是否有洗錢的意圖?這需要評估嫌犯是否改變了犯罪收益的實際性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以及相關的權益,還要關注其是否有故意妨礙追查或懲罰犯罪收益的行為。


若只是直接使用或消費特定犯罪所得,並不構成洗錢行為。因此,僅提供帳戶並不一定會觸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但是,如果有證據顯示帳戶持有者明知帳戶將被用於洗錢活動,卻依然提供帳戶進行犯罪,則可能還是需要面對刑事責任。


()幫助詐欺:人頭帳戶的詐欺案件通常會以刑法第339條和第30條的幫助詐欺起訴,重點在於是否「故意」。而依據刑法第13條,幫助詐欺的故意可以分為兩項。第一項故意是行為人對犯罪事實,明知有意並使其發生,可理解為直接故意。而第二項故意則是行為人預見犯罪事實的發生,且其發生並不違背本意,可理解為間接故意。


在調查這類案件時,主要的審判標準在於,當交付存簿和提款卡的被告是否具有間接故意。也就是說,在交出提款卡和存簿時,是否預見到風險的存在?用更直觀的語言來說,就是你是否曾經懷疑,覺得把存簿和提款卡給對方似乎有些不對勁,甚至有些害怕,感覺到可能的風險?如果有的話,那麼就可能被認定為間接故意。


由於主觀意識無法直接查知是否為間接故意,所以法院只能從客觀的證據中去推測。例如:如果你曾經問過對方「這是不是人頭帳戶?」、「會不會有危險?」、「你們會不會用這個去做違法的事情?」等有風險意識的言語,那麼你就很可能被認定為具有協助詐騙的間接故意。



二、尋求詐欺訴訟律師協助


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進行詐欺行為時,可能會面臨被檢方以詐欺罪起訴。這時,尋求專業詐欺訴訟律師的援助是必要的,詐欺訴訟律師專門處理與詐欺相關的訴訟案件,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經驗可以協助解決詐欺訴訟的法律問題。他們的工作範疇並非只在法庭上進行辯護,更包含提供法律諮詢,幫助被告了解自身的權利與責任,並認清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後果。


同時,詐欺訴訟律師可以避免被告在無知的狀態下,被網路上的錯誤法律資訊所誤導,例如:在檢警偵查階段答辯遺失,試圖脫罪。雖然被告在法律上享有「無須自證已罪」的保障,但這種答辯方式充滿破綻,極易被拆穿,完全不推薦。


在實際案件中,被告需要提出帳戶遺失的證明,例如:報警紀錄、密碼是否寫在存摺等證據才可能被採信,即便如此,成功的機會也微乎其微。而近年來因貸款或工作需要而交出存摺、提款卡,無罪的機率確實有所提升,所以誠實面對,往往是最明智的選擇。


若是第一次被捲入這類「車手犯罪」,透過詐欺訴訟律師的協助,那麼可能有機會免於刑事責任,也就是沒有案底和前科。而這類案件在實際判決中,通常是易科罰金,若有與被害人和解通常可以向法院請求緩刑,大家也不用過度擔心


三、處理詐欺提告的步驟

 

()接受警詢:被警方傳喚進行警詢,是被告正式得知自己被起訴控告的階段。這時應保持冷靜,並盡可能清楚記住警方所告知的情況和指控。不要在未諮詢律師的情況下就答詢或進行任何供述,因為您有權保持緘默,避免自身言詞成為不利的證據。



()尋求詐欺訴訟律師:如果被控詐欺,被告應該儘快找到一位專業的詐欺訴訟律師。他將會協助被告理解控訴內容,準備辯護策略,並在整個法律程序中保護被告的權益。


()檢視指控:與詐欺訴訟律師一起詳細檢視詐欺罪的指控和證據,了解被指控的具體事實和潛在的法律問題。


()收集證據:如果可能,收集一切有利的證據。這可能包括和詐騙集團往來的所有紀錄及任何能證明未有欺詐意圖或行為的證據。而以下的4項證據也可有助於自證清白。


1.只交付存簿或提款卡其中之一:詐欺集團通常不願承擔有他人提領的風險,所以若僅交付存簿或提款卡其中之一,意味著被告對於該帳號仍有某種程度的掌控權。


2.交付的帳戶內仍有存款:若被告能夠證明該帳戶在交付時仍然有存款,可以主張,如果預見到風險,怎麼可能未清空帳戶。


3.交付的帳戶為常用帳戶:若被告能夠證明該帳戶為常用帳戶,可以主張,如果預見到風險,怎麼可能交付常用帳戶。


4.是否在變成警示帳戶前,已主動停用該帳戶:多數被告通常在變成警示帳戶後,才會致電銀行、165或報案。然而,若人頭帳戶在變成警示帳戶前就被主動停用,則更有助於無罪辯護。


()制定辯護策略:根據控告的情況和可用的證據,與詐欺訴訟律師共同制定辯護策略。可能的辯護策略包括質疑指控的證據、提供您的帳戶被冒用的證據,或證明您無詐欺意圖等。


()法庭辯護:如果案件進入法庭,詐欺訴訟律師將在法庭上為您辯護。他們會利用所有可用的證據和策略來為您爭取最佳的結果。


當帳戶被詐騙集團不法使用成為「人頭帳戶」,面臨詐欺提告時,須保持冷靜並積極配合法律程序,不輕易相信網路上的錯誤資訊,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迅速尋求詐欺訴訟律師援助,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與指導,誠實地面對問題,並依法採取實際行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成功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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