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控竊盜,雙方達成和解-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竊盜,雙方達成和解-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因遭控竊盜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雖有竊盜之犯意,但犯後自白犯罪,態度良好。且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告也願意賠償5000元給告訴人,告訴人亦表示不追究,也同意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