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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交付金融機構帳號密碼違反洗錢防制法-偵查辯護不起訴

  • 當事人交付金融機構帳號密碼違反洗錢防制法-偵查辯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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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交付金融機構帳號密碼違反洗錢防制法-偵查辯護不起訴」
    「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12577號」當事人因交付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遭控幫助詐欺取財,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辦理貸款才將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交付予LINE暱稱張經理之人辦理貸款,其交付帳戶時並不知情對方為詐團。其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且查無積極證明被告有幫助詐欺之犯行,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以上開罪相繩。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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