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詐欺取財不服一審判決求助於尚耘-二審答辯勝訴改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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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訴詐欺取財不服一審判決求助於尚耘-二審答辯勝訴改判緩刑】「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訴字第4359號」當事人因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不服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審金訴字第471號及968號第一審判決,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於偵查與審理程序中皆坦承犯行,也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且其並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為一時失慮才犯本案,經此偵審及宣判程序已深有悔悟無再犯之虞。法院採律師主張撤銷原判決,改判緩刑參年,以啟自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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