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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業務侵占求助於尚耘-獲緩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業務侵占求助於尚耘-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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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業務侵占求助於尚耘-獲緩起訴處分】
    「基隆地方檢察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03號」當事人利用在萊爾富便利商店擔任店長職務之便侵占帳差約20萬,遭控業務侵占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事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其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堪認和解,且其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堪認其為一時失慮才犯本案。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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