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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過失傷害-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過失傷害-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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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過失傷害-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55823號」當事人因突變換車道,致使告訴人受有左臉挫傷併血腫塊等傷情,事後逕自離去。遭控過失傷害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變換車道後即以正常車速離開現場,並不知情現場發生車禍,事後經本所律師在兩造間多次協商斡旋,最終和解成立且告訴人撤回告訴。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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