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妨害自由-一審答辯勝訴緩刑兩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妨害自由-一審答辯勝訴緩刑兩年】 「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簡字第4585號」當事人因把持告訴人機車龍頭並拔除其鑰匙不讓其離去,遭訴妨害自由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雖被告因感情糾紛強行攔阻前女友的機車並拔走鑰匙,然被告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且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此偵審程序已深有悔悟無再犯之虞。獲法院裁判緩刑貳年,以啟自新。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