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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假機關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假機關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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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假機關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續字第32號」當事人因交付複數個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違反洗錢防制法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因在通訊軟體LINE上認識暱稱劉芯瑜徵代工之人,並詢問代工之事。對方稱為了節稅要用被告之帳戶購買材料,之後會補助予其,其遂將帳戶及密碼交予暱稱劉芯瑜徵代工之人。被告交付帳戶雖為客觀事實,然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之犯意,也查無積極證據證明其有幫助詐欺之犯行,難以上開罪相繩。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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