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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訴幫助洗錢-一審答辯勝訴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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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訴幫助洗錢-一審答辯勝訴無罪】
    「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訴字第652號」 當事人提供多個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成員使用,遭訴幫助洗錢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與暱稱陳磊之人長期以「老公、老婆」互稱,係因深信雙方處於情感交往關係而遭對方誤導,並非出於自由意願協助犯罪。法院認被告亦為感情詐騙的被害者,主觀上缺乏參與非法行為的惡意與認知,裁判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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