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控妨害秘密-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妨害秘密-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4449號」當事人在與告訴人交往期間,偷拍其身體隱私部位,遭控妨害秘密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並未偷拍,係因申請碩士失利及分手後情緒不佳,才向友人及告訴人虛言聲稱握有私密影片,意在為了應對告訴人向台大提出的性平申訴,企圖透過虛張聲勢促成和解或撤告。由於無證據證明被告確有偷拍或散布行為,認定其犯罪嫌疑不足,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為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