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幫助一般洗錢-二審答辯勝訴改判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幫助一般洗錢-二審答辯勝訴改判】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4562號」當事人因交付金融帳戶予詐騙集團使用,遭訴幫助洗錢不服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委任尚耘上訴二審。律師主張被告於審理期間坦承犯罪,且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並減輕其刑。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