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幫助詐欺取財-二審答辯勝訴改判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幫助詐欺取財-二審答辯勝訴改判】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3947號」被告將其個人的銀行帳戶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遭訴幫助詐欺取財不服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委任尚耘上訴二審。律師主張被告在偵審程序皆坦承犯行也積極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以及其需扶育兩名未成年子女。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並減輕其刑。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