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2201號」被告因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遭控幫助詐欺取財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係為了辦理個人貸款,才誤信對方指示並交付帳戶相關資訊,其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由於過去已有相同案件已不起訴確定,且本案缺乏足以證明其有罪的新事證,基於證據共通原則,最終不予起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