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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因轉售制式彈殼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獲緩起訴處分

  • 當事人因轉售制式彈殼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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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因轉售制式彈殼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獲緩起訴處分】
    「橋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3542號」被告因轉售制式彈殼,嗣警方持搜索票於林00住處搜索而查獲被告,遭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坦承犯行且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檢察官認其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且具悔意,依刑事訴訟法第57條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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