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委任尚耘為請求損害賠償告訴代理人-一審答辯勝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委任尚耘為請求損害賠償告訴代理人-一審答辯勝訴】 「屏東地方法院114年度屏小字第762號」原告因被告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提領贓款,致使其受有財產上之損失,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告訴代理人。律師主張因被告加入詐欺集團並擔任「車手」職務,負責提領原告遭詐騙之款項並轉交上游,導致原告蒙受財務損失。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構成共同侵權行為,裁判其應賠償原告新臺幣10萬元。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