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委任尚耘團隊為請求損害賠償訴訟代理人-一審答辯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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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委任尚耘團隊為請求損害賠償訴訟代理人-一審答辯勝訴】「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北簡字第7400號」原告遭被告在Instagram上發表「白吃白喝白住」、「偷公司的錢」等不實言論,指稱其挪用公款及拖欠合夥出資,導致其名譽受損委任尚耘律師團隊提起請求賠償訴訟。律師主張被告關於原告侵佔公款與未付投資款的指控缺乏具體實據,卻於網路平台發布上開不實言論,損害原告之名譽權。民事庭採律師主張最終判決被告須賠償原告新臺幣五萬元及相關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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