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案件獲無罪判決】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洗錢防制法案件獲無罪判決】 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718號。當事人因提供銀行帳戶資料遭認涉犯幫助詐欺及洗錢罪而遭起訴,委託本所協助辯護。本所提出完整對話紀錄、求職經過及相關證據,證明當事人係遭家庭代工詐騙而交付帳戶資料,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或洗錢故意。法院採信辯護主張,認罪證不足,最終判決無罪。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