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親權扶養費勝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離婚親權扶養費勝訴】 案號:110年度婚字第517號 當事人因婚姻長期失和、言語貶抑及分居等情,提起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及扶養費。律師協助整理對話紀錄、分居事實與照顧狀況,證明婚姻破綻已難回復,且由當事人單獨行使親權最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法院判准離婚,並酌定子女親權由當事人單獨任之,對方應按月給付扶養費。律師提醒,離婚訴訟應完整提出婚姻破綻與子女照顧能力證據。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