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勝訴|案號:110年度雄簡字第12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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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債務勝訴|案號:110年度雄簡字第1286號】
當事人因代墊款項及雙方簽立借據後,對方僅償還部分款項,剩餘債務遲未清償,遂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中,對方主張借據係遭詐欺、脅迫簽立,並否認借貸關係存在。律師透過雙方通訊紀錄、借據內容及還款事實,成功證明雙方已成立有效債權關係,且對方撤銷借據主張已逾法定期間。法院最終判決對方應給付剩餘欠款、律師費及法定利息。律師提醒,借據、對話紀錄及金流資料,都是債權案件中維護權益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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