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洗錢防制法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指控交付其金融帳戶之行為,供詐騙集團收受他人受騙之款項,並以該帳戶製造金流斷點,故來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尋求協助,本所律師主張當事人於通訊軟體上與一交易幣商之對話紀錄,可知當事人係為將楓之谷之遊戲幣賣出換成新臺幣之行為,才將金融帳戶交付予他人,難認當事人主觀上存有詐欺或洗錢之犯意,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