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洗錢防制法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而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主張當事人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經此事件應有警惕,也已賠償告訴人4人部分遭詐欺款項,其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告訴人4人也同意緩起訴之處分。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