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一、二級毒品—緩起訴處分/戒癮治療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一、二級毒品—緩起訴處分/戒癮治療」 本案當事人因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因交通違規為警攔查,後續委託尚耘律師團隊辯護。當事人坦承犯行,且律師積極替當事人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終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僅需於1年內完成戒癮治療且期間接受毒品防制局之輔導,協助當事人進而戒除毒癮,回歸正常生活!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