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指控投資詐欺-偵查辯護不起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指控投資詐欺-偵查辯護不起訴] 「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9515號」被告因交友軟體認識暱稱陳曉新之人,因愛情詐騙將金融機構帳戶交付,遭控詐欺、洗錢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兩人之間有曖昧關係,遭其誆稱在台家人需要資金,而需要帳戶匯款方陷於錯誤,且同一行為經113年度偵字第2886號案件不起訴處分確定,本於「證據共通原則」,應為不起訴處分,獲檢察官採納,給予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