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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跟騷法-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跟騷法-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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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跟騷法-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2717號」當事人因在與告訴人分手後,繼續在對方住處及其他地方騷擾其遭控跟蹤騷擾,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告訴人未提出實質證據證明被告有跟蹤騷擾之犯行,且提出之對話紀錄截圖多處遭遮蔽,連對話之對象也遭遮蔽無從傳喚作證。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認被告有何跟蹤騷擾之犯行,且事後經本所律師多次協商,兩造和解,告訴人撤回告訴。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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