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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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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調偵字第1721號」當事人因將告訴人提款卡及存摺等私人物品據為己有,遭控侵占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與告訴人原為合夥關係,後因合作經營彩券行產生的糾紛,告訴人即指訴被告侵占其存摺印鑑未有返還之意。本於證據不足與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原則,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對被告以上開罪相繩。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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