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委任尚耘為妨害自由告訴代理人-再議發回續查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委任尚耘為妨害自由告訴代理人-再議發回續查】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115年度上聲議字第253號」當事人遭被告在社交平台臉書發布要將告訴人「弄破碗」,致告訴人心生畏懼,經屏東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15055號為不起訴處分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經本所律師提出積極證據證明被告之犯行,臺灣高等檢察署採本所提出證據,將案件發回新北地方檢察署續查。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