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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傷害案件告訴代理人-一審有期徒刑五月

  • 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傷害案件告訴代理人-一審有期徒刑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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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傷害案件告訴代理人-一審有期徒刑五月】
    「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1084號」本案當事人欲帶外籍人士離開杜蘭朵大廈時,遭被告阻擋、抓扯拉拽,致使其受有左上臂多處擦傷等傷害,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告訴代理人。律師主張被告辯稱攔阻「逃逸移工」乃合法行使權利的說法並不成立,因一般民眾並無權私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若為攔阻逃逸移工,應是阻攔R女而非阻擋及抓扯告訴人。最終,法院認定被告行為已構成共同正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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