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控詐欺得利-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詐欺得利-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38446號」被告透過交友軟體與告訴人達成每月十萬元的包養協議,卻在前往旅館後未依約付費,遭控詐欺得利及背信委任尚耘律師團對辯護。律師主張被告因經濟不穩無法支付款項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且雙方並非委任關係,因此亦不符合背信罪的構成要件。由於缺乏足夠證據證明被告自始便有不法意圖,且雙方已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完畢,最終予以不起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