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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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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4383號」被告因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遭控幫助詐欺取財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是因在網路上求職,遭暱稱「婉婷」之人誤導才依照對方指示操作手機程式並交付帳戶資訊,主觀上並無參與犯罪之意圖。由於缺乏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明知其帳戶會被用於非法用途,檢方最終依刑事訴訟法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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