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過失傷害告訴代理人∣成功起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過失傷害告訴代理人∣成功起訴】 「新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偵字第9208號」告訴人因被告本應禮讓行人先行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告訴人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左脛骨骨折,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告訴代理人。律師除提供輔大醫院診斷證明書外,結合警方事故現場圖、初判表及車損照片等證據,證明被告具有明顯駕駛過失且與傷害結果具因果關係。檢察官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嫌將被告起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