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未成年隱私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拍攝未成年隱私部分,遭檢察官以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一審重判四年有期徒刑,二審委任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與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以最高法院113年台上字第2126號判決為辯護方向,主張「並未侵害性隱私核心」,二審改判八個月,並給予緩刑宣告。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