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勝訴案例 > 民事返還股票

民事返還股票

  • 民事返還股票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原告主張已償還所欠【因涉犯銀行法吸金案件對被告之600萬元債務】,因此起訴請求被告應返還用以擔保債務之股票擔保品。被告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主張【原告所欠債務尚未完全清償,要求被告返還擔保物品實屬無據】。民事庭法官最終並據此判決被告無須返還,原告請求無理由敗訴。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