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之行為遭控詐欺、洗錢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指控以出借帳戶之方式幫助詐騙集團向他人詐取財物,前來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尋求協助,本所律師主張當事人被認涉有幫助詐欺、洗錢之主要論據僅係當事人曾匯款新臺幣1000元至告訴人帳戶,且當事人之帳戶並為由詐騙集團用以提供告訴人匯款之用,難認當事人匯款行為有助力詐騙集團詐取他人財物之情事,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