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妨害自由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指控無故侵入住宅, 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向檢察官表示被告並無侵入住宅之犯意,且當事人所說是走錯房間也非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且警方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證明當事人並無進入到告訴人房間內,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