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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妨害自由

  • 刑事案件|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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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遭指控無故侵入住宅, 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向檢察官表示被告並無侵入住宅之犯意,且當事人所說是走錯房間也非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且警方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證明當事人並無進入到告訴人房間內,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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