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
「指名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刑事專辦」 案件經過:當事人於店內消費時,遭指控利用磁鐵吸附、移動機台內商品並取走,因而被以竊盜罪偵辦。
案件經過:當事人加入網路交友介紹服務,繳費後因退款需求提供兩個銀行帳戶,未料帳戶竟遭不明人士用來收取多名被害人的詐騙款項,因而被控幫助詐欺及洗錢。
案件經過:當事人受託代購、兌換虛擬貨幣及生活用品,長期收受多筆款項,卻遭指控假借投資名義詐取鉅額資金。
案件經過:當事人誤信網路求職訊息,依指示提供金融帳戶並代為領取、轉交款項,帳戶因此成為詐騙集團收款工具,遭控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及洗錢。
案件經過:當事人為申辦貸款,依網路代辦指示填寫個資、提供證件及銀行網銀帳密,事後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收受被害人匯款,因而被控詐欺、洗錢。
案件經過:當事人加入通訊軟體投資群組後,依指示前往指定地點向被害人收取24萬元,再將款項交付詐團成員,遭控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及洗錢。
案件經過:當事人為尋找家庭代工工作,依徵才人員要求交付銀行帳戶資料,未料對方竟是詐騙集團,帳戶隨後被用來收取及轉移詐騙款項。
案件經過:當事人求職時誤信家庭代工徵才訊息,依對方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作為工作使用,事後帳戶竟遭詐騙集團拿來收取被害款項。
案件經過:當事人誤信網友推薦的虛擬貨幣投資,依指示提供銀行帳戶並匯入2萬4千元,未料帳戶竟被詐團利用收受被害款項,再遭要求分次轉帳製造金流斷點。
案件經過:當事人加入網路求職群組,依指示到超商列印假工作證、收據,冒充投資公司人員向被害人收取150萬元,再將款項交付上游。解決過程:律師協助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爭取減刑。官司結果:法院判刑並宣
案件經過:當事人為賺取兼職收入,依網路徵才指示進行刷單及虛擬貨幣操作,未料工作流程竟涉及詐騙金流,因此遭控詐欺。
案件經過:當事人邀請友人共同投資黃金,對方陸續匯款共60萬元至指定帳戶,事後因投資未如預期而提告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