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投資詐欺一定會被起訴嗎?成功爭取不起訴!律師解析詐欺案件辯護關鍵
被控投資詐欺一定會被起訴嗎?成功爭取不起訴!律師解析詐欺案件辯護關鍵
本法案件指名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承辦獲不起訴處分
近年投資詐欺案件大量增加,許多民眾因投資合作、代操、虛擬貨幣或資金往來遭控涉嫌詐欺。事實上,依法院實務見解,並非發生投資糾紛就一定成立詐欺罪,仍須證明行為人自始具有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若能提出完整交易資料與客觀證據,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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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法構成要件解析
依刑法第339條及法院實務見解,詐欺罪須具備「施用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因錯誤交付財物」及「行為人取得財物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等要件。法院歷來認為,若僅屬投資失利、契約履行爭議或商業風險,而無證據證明自始即以虛構事實騙取財物,通常難認成立詐欺罪,因此犯罪故意仍須由檢察官提出充分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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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法保護法益
詐欺罪主要保護人民財產法益及交易秩序。法院指出,刑法並非處理所有民事投資糾紛,而是制裁以詐術侵害他人財產之行為。因此若屬正常投資、合作失敗或市場風險,即使造成損失,也不當然成立刑事詐欺,仍應依客觀證據及交易全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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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法實務上通常判刑刑度
普通詐欺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若涉及加重詐欺、多人共同犯罪或洗錢等情形,刑度可能大幅提高。實務上,案件是否成立往往取決於是否能證明詐欺故意,因此偵查初期即建立完整辯護策略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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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法辯護重點
法院審理詐欺案件時,重視交易流程、資金流向、通訊紀錄及雙方往來內容。若能提出契約、匯款紀錄、聊天紀錄、投資資料及其他客觀證據,證明交易真實存在,且未虛構事實或隱瞞重要資訊,即有機會推翻詐欺指控,成功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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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功案例
【投資詐欺案件成功爭取不起訴】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偵緝字第603號
當事人因投資獲利收受款項,遭控涉嫌詐欺罪。委任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後,律師團隊完整整理交易紀錄、金流資料及雙方對話內容,證明當事人確有實際投資行為,並無施用詐術或非法所有意圖。檢察官綜合全案證據後,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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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見Q&A
Q1:投資失敗就一定是詐欺嗎?
不一定。若只是投資風險或履約爭議,沒有詐欺故意,不當然成立詐欺罪。
Q2:收到詐欺傳票一定會被起訴嗎?
不是。檢察官仍須依證據判斷是否符合詐欺構成要件,證據不足即可不起訴。
Q3:被控投資詐欺第一時間該怎麼做?
立即保存契約、匯款紀錄、聊天紀錄及交易資料,並盡快委任律師協助擬定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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