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提告卻反被控誣告?尚耘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避免留下刑事前科!
離婚提告卻反被控誣告?尚耘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避免留下刑事前科!
本法案件指名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承辦獲不起訴處分
近年離婚、親權、保護令等家事案件日益增加,不少民眾因婚姻衝突而向警方報案或提出刑事告訴,卻遭對方反控涉嫌誣告罪。一旦成立誣告罪,不僅可能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可能留下刑事前科,對個人生活及後續家事訴訟造成重大影響。
然而,法院實務一再指出,誣告罪成立的前提,在於行為人明知所申告內容為虛偽,仍故意向司法機關誣陷他人。若係基於自身經歷、合理懷疑或保護自身權益而提出告訴,即使最終案件不起訴或無罪,也不代表當然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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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法構成要件解析
刑法誣告罪除須向有權追訴機關提出刑事告訴外,更須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明知內容虛偽,仍故意誣陷他人。法院實務認為,若告訴內容係依自身認知、客觀資料或合理懷疑提出,即難認具有誣告故意。尤其離婚及家事案件常因雙方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不能僅因告訴未成立,即反推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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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法保護法益
誣告罪主要保護司法審判之正確性及人民免於遭受惡意追訴之權利。法院指出,法律固然禁止惡意捏造事實陷害他人,但也必須保障人民依法報案、提出告訴及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因此不能因案件不起訴或判決無罪,即認定告訴人構成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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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法實務上通常判刑刑度
誣告罪依法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時通常會考量是否刻意捏造事實、誣陷內容是否重大、造成他人受追訴程度、犯後態度及是否坦承犯行等因素。若檢察官無法證明行為人具有誣告故意,依法即應作成不起訴或無罪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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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法辯護重點
誣告案件辯護重點,在於證明當事人提出告訴時,確有合理依據相信所述內容屬實,而非刻意虛構事實。律師通常會整理雙方對話紀錄、家暴紀錄、保護令資料、診斷證明、證人證述及其他客觀證據,完整還原事件經過,以證明當事人係基於權利保護而提出告訴,而非惡意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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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功案例
【離婚家事糾紛衍生誣告案 成功爭取不起訴】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1988號
當事人因婚姻、子女探視及保護令等家事爭議,多次提出刑事告訴,遭對方反控涉嫌誣告罪。
委任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後,律師提出歷次爭議脈絡、對話紀錄及相關客觀證據,證明當事人係基於自身認知及權利保護提出告訴,並非虛構事實誣陷他人。檢察官審酌全部卷證後,認定欠缺誣告故意,最終作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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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Q&A
Q1:告對方沒成立,就一定構成誣告嗎?
不一定。仍須證明您明知內容虛偽,卻故意誣陷他人。
Q2:離婚期間報警或申請保護令,會被告誣告嗎?
有可能遭提告,但只要有合理事實基礎,通常不會因案件未成立就構成誣告。
Q3:收到誣告案件通知怎麼辦?
應立即保存對話紀錄、報案資料、保護令及相關證據,並儘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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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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