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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警方擴大臨檢、路檢及毒品查緝強度,施用毒品案件數量持續增加。尤其大麻、依託咪酯、安非他命及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大量流通後,許多民眾因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而遭移送地檢署偵辦。
近年來,隨著感情糾紛、網路社群及通訊軟體普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下稱本法)案件數量快速增加。實務上,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是「關心對方」、「想復合」、「想把事情講清楚」,卻因持續傳訊息、守候、尾隨、查看
近年來,隨著新興毒品種類增加,尤其依託咪酯、喪屍煙彈、彩虹菸等案件大量出現,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已成為警方與地檢署重點查緝類型。實務上,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是「好奇施用」、「朋友提供」、「偶爾吸食」
近年來,隨著性自主意識提升及社群媒體普及,刑法221強制性交案件之通報與偵辦數量持續增加。實務上,許多案件發生於交友軟體、男女朋友、曖昧關係或聚會飲酒後,案件往往缺乏第三人在場,最終高度依賴雙方陳述、
近年來,隨著詐欺集團、虛擬貨幣交易及人頭帳戶案件大量增加,詐欺、洗錢防制法案件已成為地檢署與法院重點查緝類型。實務上,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是「借帳戶」、「代領款項」、「協助轉帳」或「幫忙換幣」,卻在
專辦毒品律師推薦-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在台生活多年的外籍人士,因中文理解能力有限,在社群軟體上結識了自稱要來台置產並提供其工作機會的網友。詐騙集團利用當事人的信任,先以「贈送昂貴禮物」及「代墊運費」為由,博取當事人好感並使
本案當事人(被告A)遭一名男子(告訴人B)指控涉嫌詐欺取財。告訴人聲稱,他與被告相約在旅館進行性交易,並分別於民國113年8月及12月兩度支付共計新台幣2萬8,000元之費用。告訴人主張,這兩次當事人
在本案中,被告自民國110年起至111年間,利用LINE、IG等社交軟體,針對大學同學、同事等熟識群體,虛構其背後擁有「專業股票操盤團隊」可代操作台股之假象。被告以「5%方案」為名義,對外宣稱每月可獲
本案當事人被指控透過通訊軟體 Telegram 以暱稱「77」之帳號,與喬裝成買家的警員聯繫,商談交易第三級毒品咖啡包 10 包。雙方相約於凌晨時分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進行交易。當事人將毒品交付予喬裝警
本件由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代理。當事人係詐欺集團中擔任「車手」角色,依Telegram群組上手指示,負責收取贓款並交付配合幣商,將現金轉換為虛擬貨幣,以規避查緝。
該案中,詐騙集團假冒「高雄地方檢察署監管科專員」,以牛皮紙袋夾附偽造之「高雄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公文書一張,向被害人詐得金額高達新臺幣776萬元。被告負責接收詐騙金流並與被害人聯繫,檢方依第43條(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