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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當事人與友人出遊住宿時,遭對方未經同意進入房間並觸摸胸部,事後因身心受影響,在社群平台分享自身經歷並提醒他人,卻遭控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
案件經過:當事人在網路結識自稱欲共度未來的對象,因談及共同買房及投資,依指示提供金融帳戶並將存款、借款轉至指定帳戶,未料帳戶反遭詐團利用收受多名被害款項。
案件經過:當事人在任職公司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未經同意先後拍攝兩名女子如廁時裸露身體隱私部位的影像,遭查獲後涉犯無故攝錄性影像罪。解決過程:律師協助坦承犯行、積極與被害人調解並完成賠償,爭取從輕量刑。
案件經過:當事人車輛遭酒駕駕駛撞毀,雙方事後簽訂和解,約定由肇事方賠償車輛損失120萬元,對方卻遲未履行。
案件經過:當事人遭控在公司廁所內裝設攝影設備,未經同意多次拍攝他人如廁私密影像,涉犯無故攝錄性影像罪。 解決過程:律師於法院審理期間積極協調,促成當事人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撤回告訴。
案件經過:當事人因信任網路交往對象,將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交付對方使用,未料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收受、轉移被害款項,因而遭控幫助詐欺及洗錢。
案件經過:當事人於地方新聞社團發文評論現任議員,內容涉及青年議員形象、司法爭議及助理費案等政治議題,遭對方提告誹謗。解決過程:律師針對發文背景、公共議題性質及相關證據提出辯護。官司結果:告訴人於一審辯
案件經過:當事人疫情期間因資金需求,誤信友人可協助辦理貸款,依指示交付銀行帳戶資料,未料帳戶遭詐騙集團用來收受被害款項,因而遭控幫助詐欺及洗錢。解決過程:律師提出貸款聯繫及交付帳戶經過,證明當事人同遭
案件經過:當事人誤信同住家人表示店內物品可以取回,因而將物品交付家人,事後卻遭控利用職務侵占店內財物。解決過程:律師提出雙方關係、物品交付經過及相關事證,證明當事人係基於合理信賴,主觀上並無侵占或不法
案件經過:當事人為申辦貸款,誤信網路貸款話術而提供銀行帳戶資料,未料遭詐騙集團利用收受、轉移被害款項,因此遭控幫助詐欺及洗錢。解決過程:律師提出完整對話紀錄、貸款申辦過程及相關佐證,證明當事人同遭詐騙
案件經過:當事人接受商品代購訂單並收取款項,後因疫情及物流因素延誤交貨,遭買方認為收款後未出貨而提告詐欺。 解決過程:律師提出交易紀錄、商品訂製及到貨等證據,證明確有履約事實,並非自始虛
案件經過:當事人因求職看到虛擬貨幣工作廣告,依對方指示提供網路銀行帳戶資料,未料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收受被害款項,因而遭控幫助詐欺及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