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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投放毒物或混入妨害衛生物品於供公眾所飲之水源、水道或自來水池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損壞礦坑、工廠或其他相類之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87-1 條 不依法令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核子原料、燃料、反應器、放射性物質或其原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
文章一開始先以上網援交,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名徐姓現役軍人透過「UT網際空間」男同志聊天室透露找性交易,遭警方逮捕),明明是上網找成年性愛
文章一開始先以上網援交,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名徐姓現役軍人透過「UT網際空間」男同志聊天室透露找性交易,遭警方逮捕),明明是上網找成年性愛,怎麼警察通知卻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剝削防制條例」
甲與乙在民國105年結婚,育有兩子,活潑天真可愛,然甲某日因工作之故,認識身材火辣某丙,雙方天雷勾動地火,甲將對乙的誓言拋諸腦後,丙亦不在乎甲已婚身分
家應是避風港,父母亦應是屹立不搖的燈塔,在黑暗中指引子女成長。 然而,社會上的故事卻不盡然如此,父母未盡扶養義務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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