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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又嗆「我要殺人」!恐嚇危害安全案成功爭取緩刑2年】

【逼車又嗆「我要殺人」!恐嚇危害安全案成功爭取緩刑2年】
 
案件經過:當事人駕車時因行車糾紛,多次急煞、加速超車並追至路口,持長條物品向對方展示,更脫口「我要殺人」等語,使對方心生畏懼報警。
解決過程:律師協助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從輕量刑。
官司結果:法院判處罰金6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
律師觀點:行車糾紛中的激烈言語若足使他人畏懼,仍可能成立恐嚇罪;犯後和解及態度是爭取緩刑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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