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竊盜求助於本所-法院裁判緩刑兩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竊盜求助於本所-法院裁判緩刑兩年」 被告因在宜家家居賣場內偷取肉丸及燕麥餅遭訴竊盜求助於本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竊取之行為在當下即被發現,且為現場保全查獲。然因被告目前待業中,且有父母須扶養此前又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素行良好,一時失慮而犯本案。法院參採本所主張認經偵查、審判、科刑之教訓,足使其生警惕之心,判決被告緩刑兩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