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配偶脅迫簽立協議書並須賠償100萬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一審勝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配偶脅迫簽立協議書並須賠償100萬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一審勝訴] 「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家上字第4號」 當事人外遇後,遭對方以急迫脅迫方式簽立和解協議須賠償新台幣106萬元,經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該和解協議金額過高且侵害配偶權實務上至多賠償30萬元,佐以本件未屆清償期等法律攻防,獲得法院判決勝訴並駁回原告所請。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