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幫助洗錢求助於尚耘-一審答辯勝訴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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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訴幫助洗錢求助於尚耘-一審答辯勝訴緩刑二年】「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審簡字第2499號」當事人因交付金融帳戶及密碼遭訴幫助詐欺取財,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係被騙取帳號,其交付帳戶及密碼時並不知情對方為詐團成員,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其為一時失慮才犯本案,且其並未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此偵審及宣判程序已深有悔悟,無再犯之虞。獲法院裁判緩刑貳年,以啟自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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