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勝訴案例 >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8722號」當事人誘騙告訴人投資林滙公司,稱投資30萬每月會有利息3000元,遭控詐欺取財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本身亦有投入大筆資金參與投資,且曾按時支付利息給告訴人,顯見其主觀上並無詐欺取財之犯意。且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何詐欺取財之犯行,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以上開罪相繩。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