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7770號」當事人因提供金融帳戶予詐騙集團使用,遭控幫助詐欺取財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在網路上認識暱稱NANA之人,在對方以各類虛假理由誘導與情感操弄下,誤信對方才轉帳虛擬貨幣及提供帳戶資訊,被告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