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一審答辯勝訴緩刑兩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一審答辯勝訴緩刑兩年】 「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審訴字第456號」當事人因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角色,在取款現場遭埋伏警方逮捕,遭訴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求助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年紀尚輕涉世未深一時失慮才加入詐騙集團,且於偵審程序中皆坦承犯行,在組織中非核心成員也並未從中取得任何利益,經此以深感悔悟已無再犯之虞。法院裁判緩刑兩年,以勵自新。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