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委任尚耘提起請求離婚訴訟-一審裁判准予離婚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委任尚耘提起請求離婚訴訟-一審裁判准予離婚】 「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婚字第190號」原告因配偶長期居於國外,兩人已無夫妻之實,委任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主張被告在婚後不僅怠於履行家計責任,更自民國113年起出境失聯,長期未與家人聯繫及負擔養育子女的費用。法院調查後認定,被告的行為已導致雙方婚姻基礎徹底破裂,且無修復之可能,裁判准許原告離婚。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