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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慎涉入太子集團案件委任尚耘律師辯護-獲緩起訴處分

  • 當事人不慎涉入太子集團案件委任尚耘律師辯護-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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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不慎涉入太子集團案件委任尚耘律師辯護-獲緩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41103號」被告因自民國107至114年加入「太子集團」旗下天旭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負責開發「德州撲克」、「骰寶」、「森林舞會」等賭博遊戲,並處理遊戲運行問題,遭控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係誤信公司為合法的,才加入協助開發線上博弈軟體,被告於偵查程序中皆坦承犯行且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檢察官認其經此偵查程序應無再犯之虞,給予緩起訴處分,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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