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請求清償借款-一審答辯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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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訴請求清償借款-一審答辯勝訴】「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14號」本案當事人因以生活不易向原告借款60萬,幾經催討始終置之不理,遭訴請求清償借款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60萬係原告為了追求她而主動提供的無償贈與,雙方並無借貸合意,且兩造的通訊對話紀錄中,原告曾明確表示資金為「無償」提供,且無法證明雙方有達成以「交往」作為報酬的約定。最終,法官判定原告主張不成立,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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